6月6日消息,海淀法院官网今日发布消息,透露电子地图提供商四维公司诉奇虎公司,索赔1亿元。
事情起因是,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四维公司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
四维公司称,原告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原告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原告发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此外,奇虎公司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公司认为,因奇虎公司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360官方今日发布消息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