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丰盛生活服务侨乐物业(丰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sukai 03-30 141

  

  

  乘电梯刷卡,直达自家楼层,现今不少小区都采用这样的电梯门禁卡模式,听着还挺高大上不是。

  不过当你物业费未交时,这卡可就失灵自动锁定了。想进家门?缴费或爬楼吧!高层住户的腿怕是要废了。

  

  近日,小编就接到了不少有关浩云湾电梯门禁卡(以下统称门禁卡)和物业费“绑定”的报料。

  “这种模式的门禁卡简直太不方便了,而且物业也没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就在电梯上安装了智能设备!”不少业主认为物业这一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有点变相收取物业费的意思。

  8月1日一早,部分业主就集中来到了物业处,希望能促进此事更好地解决。

  

  业主:“很反感,很不方便,有种家门难进的感觉!”

  昨天,业主和物业商讨时,小编就现场注意到业主们对此门禁卡模式有着诸多不满—— 新门禁卡使用未征求业主意见,使用不便;无法接受门禁卡与物业费“绑定”;各项费用明细从未公布过。而前两项则是业主最为在意的问题。

  “物业根本就还没征询我们的意见就在电梯里装智能设备了,这卡于我们来说是很不方便的,也不安全。”临时业主发言人钱先生告诉小编,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想办理这种卡的。说着,他向小编展示了业主所签的抗议书和业主委员成立倡议书,当时已有160多户业主签了字。

  

  

  

  

  据小编了解,新门禁卡有点类似于“一人一卡,一卡一户”的模式,这就意味回家乘电梯刷卡后,对应的只能是自家楼层,而无法去到其他楼层内。

  乍一听这种一一对应模式似乎能避免闲杂人等进到自己家内,但从其他方面考虑确实是有着不便的——邻里之间串不了门了,亲戚来了难进门等都很不方便。而业主们更为担心的则是安全问题,“如果独自在家的老人出点什么事,想找同栋楼的邻居帮个忙都不行,是不是连警察来了都得刷卡?”业主赵女士表示,这卡就像把锁,牢牢把人圈在了家里,“试问这是保障业主安全还是给业主添乱呢?”

  而让业主们更为不满或是怀疑物业“别有居心”的,则是这张卡的使用前提必须是在物业费缴齐的情况下,否则该卡就无法使用。钱先生表示,“物业费的确是该交,但以这种方式催缴就很让人反感,有种明明是自己家却反被别人控制能否进家门的感觉!”

  不得不说,这种涉及到金钱的“绑定”确实会让业主心里很不是滋味,可能还会起到反效果,此外业主对另外收取的0.6元公共能耗费也存在质疑,并希望物业能够定期公示各项费用去向等。

  

  △ 住建局有关物业管理费的回复让业主很疑惑

  那么面对业主们提出的诸多不满和疑问,物业又是怎样解释的呢?

  物业:“初衷是为了业主安全,一个月前张贴了通知。”

  “ 作为物业方,投入使用新门禁卡的初衷肯定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安全,有不少业主向我们反映过安全管理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才想到采取这样的方法来提升小区的安全级别。”物业公司经理田先生一遍遍强调着,并告诉小编,早在一个月前物业也在各栋楼和电梯内贴了相关通知以此征求业主意见,可能这征求方式有所欠缺,造成了业主误会。

  而对于业主们所说的门禁卡与物业费“绑定”,田经理则感到很无奈。他说,目前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和管理费其实是难以保障物业公司的良性运营的,“按法律来说,应该是业主先主动缴纳了物业费,我们才提供服务,但部分业主存在拖欠甚至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这不仅给物业工作加大了难度,也对其他业主利益造成了侵害。”

  他告诉小编,以前物业会通过电话或上门等方式提醒业主缴费,但物业费缴纳率依旧不高,这就会直接影响到物业的服务和各项设备管理。就拿电梯来说,每台电梯质检费要1000多元、保养费要3000多元、损耗费也达上千元,其他的公共设施维护等同样需要很多钱,他希望业主们能及时缴纳物业费,并理解物业的工作时存在的困难。

  关于业主提出的各类项目明细,田经理也给予了解释。他表示,以前物业方也是公布过各类项目明细的,不过后来确实没再公布,但所有项目明细都有而且肯定都合理合法,以后会继续在公告栏公布的。

  

  △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的相关文件

丰盛生活服务侨乐物业(丰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昨天,在物业和业主进行协商后,双方暂时达成如下协议——

  1.暂时不启动新门禁卡(日后可能会根据每栋业主意见分别启动,而不会全小区启动);

  2.日后会对各项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张贴;

  3.会及时处理好业主所提出的问题,做好业主间的协调工作;

  4.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会再次就此次相关事宜进行再讨论。

  住建局:“要按法律法规办,双方也要互相理解。”

  业主认为物业不作为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存在资金缺失而导致服务不到位,最终两方互不信任造成了恶性循环,这是绝大多数小区都存在的问题,而此时物管法便有了它存在的意义。

  小编今天向市住建局咨询了相关事宜,住建局物管科严科长表示,不论是物业还是业主,双方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 一定要依据法律法规办事。

  他认为,从法律层面讲,此次事件并非某一方的责任,“物业方做任何决定都必须征得业主同意,而不能私自做主;而另一方面,部分业主存在的欠缴物业费也是不妥当的,依据相关条例,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此外,住建局就业主提出的公共能耗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中再次做出了详细解释——物业服务费和物业管理费是分开的。

  

  图文|自游 编辑|余稚

  制作|简单 小编微信号|shaoyya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