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网络营销传销(网络营销案例分析事件营销)

sukai 01-22 106

  目前出现的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 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就是一种新型骗局。所以,你一定要警惕!

  新华社西安9月4日电(记者张骏贺、薛天)记者4日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获悉,近日西安警方破获一起新型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据调查,从今年3月至8月初的短短5个多月里,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达3000余人,该传销组织非法获利超8000万元。

与以往选择隐匿的传销组织不同,这家传销机构开设在西安曲江一栋高档写字楼内。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全民说,该公司注资1000万元,打着网络科技公司的名号,以集团化公司化模式运营,以互联网为载体,以“虚拟货币”为诱饵,层层发展下线非法牟利,是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据了解,这也是西安警方破获的首例此类新型网络传销案件。

据介绍,这家公司以“虚拟货币”作为传销诱饵,让投资者误以为这些“虚拟货币”可以流通并且升值。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张昊介绍,落入这一传销陷阱,共分为三步:首先,成为网络上“虚拟货币”会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接下来,用人民币在第一个交易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当“客户”购买了“虚拟货币”后,不能直接进入第二个“矿机”交易平台,必须要有上线推荐或介绍,也就是必须要有拥有一个或多个“矿机”的“老客户”介绍,才能进入第二个交易平台内租赁“矿机”。

“这样‘客户’间就形成了层级,处于顶端的,会得到丰厚的非法所得。每发展一个‘下线’租赁矿机,‘老客户’就得到矿机租赁费用10%的金额,每个‘客户’有推荐2名下线的资格,可以往下推荐7层。”张昊说,“总体来说就是,人民币往上走,虚拟货币向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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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新型互联网传销组织犯罪活动”,杨全民说,“‘投资者’之间不见面,通过网络进入该公司网络交易平台,隐蔽性强。该公司主要投入在品牌推广工作,通过精美的宣传册、高档的办公环境以吸引老百姓‘上钩’。”

  传销的危害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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