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
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即加计抵减。
法律分析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应当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如下1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
法律分析根据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注意,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
从事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1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