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生活服务业2021(疫情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

疫情生活服务业2021(疫情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

1、生活性服务业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继续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注意这里的生活服务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要超过50%政策依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效果也越来越显著随着我国知识技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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