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穗花法东民初字112号
广州市铭粤汽配实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葛启炎就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铭粤汽配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葛启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的(2015)穗花法东民初字11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穗花法东民初字112号
广州市铭粤汽配实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葛启炎就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铭粤汽配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葛启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的(2015)穗花法东民初字11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