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iaoqingyi

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税法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qiaoqingyi 2023-02-07 640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税法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该是谁?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纳税有以下情况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得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税法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

一、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有哪些

1、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以下: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交房产税的情况有哪些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税法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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