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iaoqingyi

美术学校招生简章(沈阳悲鸿美术学校招生简章)

qiaoqingyi 2023-02-05 74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美术学校招生简章,以及沈阳悲鸿美术学校招生简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河北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 一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条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 三 条 学校代码:13075。

第 四 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 五 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 六 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

第 七 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 八 条 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 九 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

我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科类:艺术文、艺术理、文史、理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 十 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按照艺术类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 招生模式:

按专业(方向)招生,来源计划设置请参阅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按优惠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使用我校单独测试成绩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此基础上按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5.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

第十七条 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4、院长特别奖学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获得此类奖学金;

另外学院还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

第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 88596153 传 真:0311-88596153

咨询网址: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050700)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美术学校招生简章(沈阳悲鸿美术学校招生简章)

武汉育才美术高中2021年招生简章(含录取分数线)

;     2021年参加中考的武汉艺术特长生注意,武汉育才美术高中今年预招生400人,要求录取分数线在民办线以上,若中考成绩得到省示范学校最低分数线者,学费全免,下面我们来看招生条件、录取分数线、招生电话信息。

2021招生政策武汉育才美术高中

      十九年来,我校高考成绩年年创新高。2020届高考虽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是我校成绩依然很优秀,包括罗马美术学院(世界美院排名第六,考取24人)、中国美术学院在内的国内外重点院校录取204人,位居全省艺术类学校第一名;我校国内一本大学录取率近50%,国内九大美院悉数开花,仅湖北美术学院我校考取70人以上,本科率达到95.3%,专科100%!

      在2020年美术校考中,我校学生再接再厉:1人获得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合格证、1人获得中央美术学院合格证、7人获得中国美术学院合格证、220人获得湖北美术学院合格证、1人获得西安美术学院合格证、2人获得广州美术学院合格证、16人获得四川美术学院合格证,这些成绩在全国美术高等院校中产生了巨大影响,我校的艺术教学成绩也得到了众多一本高校的认可和好评。

      1、招生范围:我校面向武汉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远城区)

      2、招生规模:预招生计划:400人

      3、志愿填报:参加武汉市统一中考,在志愿填报中,需填报“提前批”或“三批一志愿”(注)

      招生代码 :156

      4、录取分数线:按照武汉市招办划定民办线(2020年为363分)

      5、优录政策:

      1、市艺术特长生优先录取。

      2、中考成绩达到江岸区省级示范学校最低分数线者(如:2020年为435分),学费全免。

      6、学费:我校学费采取一费制,除学费外,不再另收学杂费、书本费、校服书包费、外出写生费、军训费、课后辅导费、教辅资料费等;

      2021级新生学费标准详见《湖北招生考试》(2021年武汉中考招生计划)

      注:以上志愿填报为2020年政策,2021年如教育主管部门另有新政,我校会择机进行发布

      补:如考生有色盲、色弱情况,不建议报考我校美术专业

免费生政策公告

      要求:

      1、中考分数达到江岸区省级示范高中正取最低分数线(如:2020年为435分)以上者

      2、中考志愿填报必须在提前批次填报我校(招生代码:156),以实际志愿填报为准

      3、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录满40人为止。

      承诺:

      1、免除以下费用,确保三年高中期间我校不收取一分钱:

      a.所有学杂费

      b.所有课后服务费、教材费、资料费

      c.写生费、军训费、社会实践拓展费

      d.校服费、书包费

      2、确保学生进入实验班,配备学校最好师资。

招生电话

      学校招办(总机咨询)

      027-82880089

      15727030140

      15727030240

      音乐传媒班

      18086076997李老师

      13607197601管老师

      国际部中韩班

      18627982560李老师

      13476008039邢老师

      国际部中英班

      027-86780788

      18086536089张老师

      18086529519曹老师

2021年中韩艺术班招生简章

      育才美术高中在2010年与韩国建国大学(亚洲百强高校)正式建交,育才美术高中也成为武汉市唯一与韩国重点大学建交并可以直接输送艺术生的高中,建国大学充分认可育才美术高中的文化课程和美术课程并派遣语言老师到育才美术高中进行韩语教学,学生通过三年在育才美术高中的文化课、美术课、语言课(韩语)学习,经过两校共同培养达到入学要求,高中毕业后无需进行预科课程直接进入建国大学攻读本科课程。中韩班开办至今已有近百名育美学生利用直通车的方式成功升入建国大学及其他韩国名校。

      建国大学是韩国综合排名前十的重点大学。建国大学六十年来培养了无数人才,成为社会各界的中流砥柱。建国大学分为首尔和忠州两个校区,创建于1946年,该学校设立专业广泛,文理科兼备,现建国大学有经商、法科、建筑等19个学院,有言论广告等12个研究生院(大学院),38个附属研究所,开设了160多个专业。尤其是经济、贸易、房地产、法律、遗传工学、建筑设计、航空宇宙工学专业、新材料工学、艺术等各个专业都非常有名。经济、贸易研究领域在全韩国排名第一;宇宙工程、世界小飞行器排名第二;2006年韩国最佳医学院;艺术设计专业、2004年实现艺术化大学;韩国教育部评价:电子、网络、媒体、建筑等专业尖端化大学。

      1、招生范围:我校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计划:50人

      3、登记填写中韩班意向表

      4、志愿填报:

      参加武汉市统一中考,在志愿填报中,需填报“提前批”或“三批一志愿”

      招生代码 :156

      5、达到分数要求后凭借中考准考证及分数条报名。

      6、经审核相关材料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费:66000元/年

      咨询电话:

      18627982560 (李老师) 13476008039(邢老师)

      来源:武汉育才美素高中

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遵循“为民、致远、有容、出新”的办学理念,以出人才、出作品倍受赞誉。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创新性、实践型艺术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海内外,是我国培养美术高级人才的摇篮。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⑥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

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收费标准

(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

(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报考要求

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在2020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考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报考要求

(一)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报名考试费分别为220元/人,理论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费。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考点设置、报名考试时间、报考考生范围见下表。其中,报考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的四川考生,只能参加重庆考点(1月5日和1月18-19日)的考试。

2.报名缴费办法:

(1)太原(山西省外考生)、杭州、福州、郑州、广州、桂林、重庆、贵阳考点:

在我校招生处官网点击登录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入报名程序。

报名流程如下:

填报考生信息→选择报考类别→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等待审核报考资料→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请在24小时内上传考生照片、身份证及艺术类考生证件,如因上传报考资料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和不能打印准考证,责任由考生自负。

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系统“帮助中心”查询。

(2)太原(山西省考生)、石家庄、沈阳、南京、合肥、南昌、青岛、长沙、兰州考点均使用考点的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交验材料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3.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否则参加我校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报考造型类、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报考理论类和书法类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2)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接收外省考生的考点,原则上优先保障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考,若因考点容量问题,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重庆考点,我校重庆考点暂不设容量上限。其他考点若有容量问题,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

注:(1)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理论类满分为100分。

(2)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5)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或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画板(不小于八开纸,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自带电)吹风机。

(6)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将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同时将通报考生所在省招办(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文化报名和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处官网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责任由考生自负。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七.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3.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1.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2.文化考试:香港、澳门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台湾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课考试。

3.具体事宜请查阅《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九.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

4.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5.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网址:),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6.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

又到了一年一度招生了,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 篇1

一、学校简介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是有着四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特色建设示范校;是一所培养学生就业前景广、工作环境好、薪酬工资高的学校。我校重点打造全省领先,特色鲜明的服装、艺术设计、信息技术、幼儿教育四大专业群,可为同学们全面发展、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迄今我校已为国家培养了近2万名优秀人才,在省内外享有盛名美誉,被称为未来设计师的摇篮。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服装设计类:培养具有服装设计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以及服装生产工艺的运用和技术管理能力,服装展示与礼仪等专业技术人才。

2、艺术设计类:培养具有室内外装饰、商品包装、广告、视觉新媒体、工艺品设计等实用美术设计与制作能力的专业人才和工程预算管理人才。

3、信息技术类:培养具有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从事商贸工作,计算机系统维修,软件与信息服务的专门技术人才。

三、升学通道

根据《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最近三年我校学生孙琦淼慧、张影影、盛明文、吕婉莹、徐旨祺、温艳等多位同学先后通过参加全国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后经考试本科院校面试就读本科。另外,三年中专毕业后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校分类招生考试或对口高考,考入全日制本科或专科院校继续学习。2019年我校40名学生参加分类考试,全部通过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达线率100%,其中4名同学考入本科院校。

四、就业保障

学校教学正规,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双师型”教师占比60%。学校以技能大赛为抓手,改变教学方式,注重能力培养,为学生职业生涯和人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特色专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与安徽大富智能科技有限司合作开办“大富智能科技”冠名班,校企携手共同培养冠名班学生。冠名班最大限度地保证毕业生能迅速适应企业岗位的需要,形成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学生入学时即确定为该企业的预备员工,毕业时由该企业安置,享受企业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三年毕业后,学生还可选择参加对口高考升入高等院校(本科、高职)继续深造。

近几年我校学生在国家、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成绩斐然,居全市同类学校之首,在全省同类学校领先,竞赛成绩已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由于学校专业适应市场、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毕业生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所以我校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和创业竞争力,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

五、报名须知

1、招生对象

(1)五年制大专:

a、参加安徽省当年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五年制高职建档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b、参加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艺术、体育专业单招考试的考生。(招考条件:原则上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应历届均可,年龄不限。单招考试时间:2020年7月24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加试素描、色彩)

(2)普通中专: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2、报名办法:

(1)艺体单招考生需要先到我校招生办报名,再参加7月24日单招考试。已参加中考的考生可在原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我们学校或者来我校报名都可以。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毕业证、同一底版证件照片四张(报五年制大专须中考准考证和分数通知单)。

3、收费标准:

(1)免收学费,免收住宿费。

(2)书费:300元(代收代支、多退少补)。

六、助学奖学金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一律免除学费、住宿费;赠送军训服装。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相关证明前两年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获校内奖学金,最高奖学金1000元。

4、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更多的助学政策。

七、学校网址:

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网

八、学校地址:

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蚌职教园区(市内乘135路公交车到职教园区西门站下)

九、招生热线:

0552-3163680、3163830

十、联系教师:

顾老师-13909656023、汪老师-18055291853、贾老师-18055291819

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 篇2

嘉兴外国语学校秉承“让每个孩子得到最大程度的关爱,让每个孩子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让每个孩子踏上社会后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的办学理念,一直以来注重学生的个性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学校的特色化、多元化建设。我校创建以来,特别注重美术特长生的培养,2004年至今连续17年美术专业联考合格率达100%。学校坚持专业和文化双管齐下,不仅注重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更强调艺术生文化学习的质量。因此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被中国美院、鲁迅美院、四川美院、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高校录取,同时有多名学生被意大利威尼斯美院、佩鲁贾美院、米兰ACME等国际知名美术院校录取。

一、招生计划

录取总数18人。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在嘉兴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有美术爱好的学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高中打算参加美术类高考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15日。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我校美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须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注册报名,报名平台操作说明可通过我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看。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中学校报名。

四、资格审核

嘉兴外国语学校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通过名单。审核结束后,考生须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专项测试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专项测试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请于当天上午8:30前到嘉兴外国语学校报到,9:00开始测试,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到达考场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测试办法与分值

测试内容:素描(几何体或静物写生)。

测试科目

测试形式

测试时间

满分分值

素描(几何体或静物写生)

闭卷

9:00-11:30

100分

注:现场作画--静物素描,考试时间2.5小时,画板、画纸学校提供,其它画具(画笔、橡皮、美工刀等)考生自备。

评价细则: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质感、量感、空间关系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具体分值分布:

(1)构图,布局关系(30分)

(2)质感、量感、空间关系(30分)

(3)黑白灰、主次关系(40分)

成绩录入:阅卷结束后,教务处安排两位录入员,两位审核员,对考生成绩进行电脑录入。两位录入员独立录入,审核员单人审核,领导分批抽查,确保成绩录入准确无误。

(三)疫情防控和纪律要求

6月14日-28日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嘉兴大市范围,每天须通过“嘉兴教育健康云”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打卡。考生通过“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自行下载《202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和《202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考生报考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学生证、附有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的初中学校证明)、《202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和《202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考生报考承诺书》,戴好口罩,经测温(额温低于37.3oC)、查验健康码(绿码)、核验(无特殊情况)后方可入校。如发现学生因瞒报、谎报、漏报个人健康状况及出行信息等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获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成绩查询

测试完成后,考生可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查看测试成绩。

七、入围公示

学校将根据“专项测试成绩”以不超过计划数2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报嘉兴市教育局,并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录取办法

通过并向市教育局备案的入围特长生,中考后按中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嘉兴市本级民办高中最低控制线下15分。

九、附则

(一)招生方案、相关环节及录取结果将通过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方案解释权在嘉兴外国语学校校长室。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82626630 13738269991(李老师)

82626583 13732581109(朱老师)

学校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8183号(毗邻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中环南路和越秀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公交1路、7路、10路、86路、91路、92路、99路、235路直接到达)

学校网址:

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 篇3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考试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华侨港澳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提交作品通知

根据《中央美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2020年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华侨港澳台、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均不参加现场考试,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专业考试。

一、提交材料要求:

(一)《2020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报考信息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二)考生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三)高中在校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四)专业作品:各专业作品要求见附表;作品背面需注明作品名称、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五)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特长证明复印件等。

考生对以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

二、提交材料时间:

考生须于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作品提交,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材料方式:

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快递(EMS)。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联 系 人: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010-64771056

四、其他

考生需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所提交报考材料均真实有效。学校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将根据所处阶段不同将相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寄送日期截止后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修改和补充,请认真整理材料。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考试结果。

美术培训班招生简章 篇4

2020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高等美术学府,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高等美术学府,代表着国家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研究的最高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的影响。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目前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六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我校致力于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学历证书;符合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

(一)专业初审(时间:2019年9月10日-20日)

1. 学校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

所有考生须于2019年9月10日-20日登录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考务管理平台()

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缴费成功后打印《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2. 邮寄专业初审材料

所有考生须于2019年9月10日-20日将打印并签名的.《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与

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报名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 EM 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考生初审材料各项信息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后果自负。

提交专业初审材料具体要求:

(1) 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本人论文一篇。

(2) 报考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本人论文一篇,个人简历及专业自述一份。

(3) 报考建筑学院学术学位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论文一篇。

(4) 报考设计学院学术学位“设计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3000 字左右)。

(5) 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学术学位“视觉创意产业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 8 号中央美术学院邮编:100102

收件人:招生处联系电话:010-64771552

考生应具有良好艺术道德,承诺所提交报考资料均真实有效。学校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根据阶段不同将相应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二)国家网上报名:专业初审合格者须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 或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10日(如有变化以官网公布的公告为准)。现场确认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花家地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1. 报名要求:

(1) 专业初审合格考生须登陆研招网报名,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对上述信息反复查询、修改(须与所提交初审材料的各项信息保持一致),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3)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4) 我校报考点仅为中央美术学院。凡未按我校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 :// i.com.c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考试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 现场确认要求:

(1)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2) 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相关信息查询

招生处10月上旬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专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专业初审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即获得参加入学考试资格。

查询网址: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研招网打印准考证无效。

四、考试

(一)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花家地校区。

(三)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报考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除外)。初复试科目详见相应类型《专业目录》。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加试内容详见相应类型《专业目录》。

(五)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初试按照中央美术学院考试统一安排。复试要求及安排将于3月下旬在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录取

(一)我校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针对报考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将在录取前与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其他考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政策进行。

六、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七、其它

(一)城市设计学院学生在燕郊校区住宿。其他学生在花家地校区住宿,仅提供一、二年级住宿。

(二)我校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

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途径:招生导览—硕士—2020年相关信息)

(三)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010- 64771056

(四)《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天津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关于做好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3

五、办学校址:

1、南校区:中国画、中国画(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绘画(壁画)、书法学、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专业及专业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2、北校区: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绘画(综合绘画)、动画(影像艺术)、动画(移动媒体艺术)、动画、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公共艺术、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及专业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创办。学院几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颇具特色,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88亩,校舍建筑面积为16.6万多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天津美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人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产品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国际教育艺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九个二级学院,共设有绘画、雕塑(五年)、美术学、摄影、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十四个专业。

面向21世纪,学院本着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完整知识结构和相对宽泛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创造潜能,具备未来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不断强化以学科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全面建设,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

我院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经常开展全国性艺术、艺术教育学术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和国内美术院校合作举行各类讲座和艺术品展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全程由纪委部门监督监察。

第五条 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含天津美术学院”天美人才计划”本科生50名,“天美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天津美术学院“天美人才计划”招生章程》,章程附后)。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各学科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各专业志愿人数和高考成绩(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录取原则: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和中英合作办学),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pide;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pide;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录取时先对非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排队录取,再对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史论类资格审查合格)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各省、市、自治区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均为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收费每生每年10000--150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新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考试内容、报考方式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美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我院实行学分制,本科学习期限三至六年。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选择辅修专业。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3%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度我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通过网络、电话等各种渠道发布的信息及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邮编: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情况网上查询:

专业分数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2-26241719

Email:tjmyzhb@163.com

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美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政编码:5102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文科类、理科类在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 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 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各生源省美术类本科(二本)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pide;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pide;专业满分×7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 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 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在80(含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参考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请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3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家庭经济重度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以及仲明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

监督电话:

020-39362018,18902200072(9:00-12:00,14:30-17:30)

传真:020-39362018

电子邮箱:jwbgs@gzarts.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84017740

传真:020-84017740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于3月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委托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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