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潘守成)7月25日,张家口市首例网络侵权纠纷案,在崇礼区法院立案受理46天内成功调解结案。
原告崇礼某假日酒店诉被告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源于被告在经营的某网络官网上发布有关原告团购信息。该信息发布后,原告因该团购信息有误遭到投诉。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严重侵害了该酒店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原告到崇礼区公证处,申请该处对相关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时未到庭,承办法官在天津与崇礼之间辗转四次联系该公司的法务部,并与其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被告认可原告所述属实,希望法院能够调解此案。
承办此案的民一庭庭长吴希林,根据该案特点及被告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搜集了大量的事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由浅入深、从理论到实践,列举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与网络侵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被告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认识到问题所在,原告崇礼某假日酒店予以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崇礼某假日酒店放弃了要求被告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此外,被告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将进一步规范网络的管理,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