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促进解决大龄城镇居民、残疾人、农村低保人员、被征地农民等七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此次沙县98个公益性岗位,计划从5月份开始报名,届时将及时公布具体的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等更多信息,可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哪些人可以应聘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为在沙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沙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
来源:沙县广播电视台
本期编辑:凌峰 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