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鄂州第一网媒体报道,近些年来,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各国社会“顽疾”。人人都是个人信息的生产者,却不清楚个人的信息数据是如何被储备、保护、使用,甚至转让或买卖。近日,网上传出一份“警情通报”图片,称“8月29日晚上11时许,中关村派出所110接报:海淀区蓝旗营小区清华大学一老师,被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人民币1760万元”,图片右下方署名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物业服务中心”。对此,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某大学一老师被电信诈骗的情况,警方已介入调查,正在全力开展工作。据了解,以170/171开头的号段是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他们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那么,电信、联通和移动这些实体运行商既然都出租通信网络了,不能只为了赚钱,还应该有责任对其进行监管。此外,应该在立法上下功夫,严厉打击泄露、倒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增加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成本。或许,还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从技术上加强对公民信息安全的保护。本网鄂州新闻网将继续关注此次相关事件https://www.jzzb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