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简述房产税的会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简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其会计处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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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房产税计入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等。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相关信息: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征收及会计分录的处理
一、房产税的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收范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四)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五)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会计处理
房产税实行的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企业计算出应纳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用”帐户。
房产税分录在计算时:
借: 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房产的买卖和转让都是要交房产税的,那么,房产税计入什么科目的呢1、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2、企业应在会计上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款人按规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如果贷款人有反映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的贷款人馀额,表示企业不支付或需要支付的房地产税金,如果有借款人馀额,表示企业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企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时,借用管理费用和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的规定实际支付房地产税时,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借用银行存款等科目。房地产税也按年征收,按分期付款的方法征收,其会计处理也可按车船使用税等方法征收。即如果房产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的,可在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如果企业分期缴纳,而且每期缴纳的房产税数额比较大时,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第二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房产税土地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房产税实行的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企业计算出应纳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用”帐户。
2、房产税分录在计算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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