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如下1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
二允许生活性服悉搭务业纳税人按照睁段拿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
1依据财税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最新政策2022服务业进项税加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