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分别为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网络安全保护分为五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保护适用于重要国家机关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等部署,需要最高级别的保护措施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
等级保护的定级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确定的等级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信息系统所属类型,即信息系统资产的安全利益主体2信息系统主要处理的业务信息类别3信息系统服务范围,包括服务对象和服务网络覆盖范围4业务对信息。
3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1994年中华。